2023年3月19日 星期日

【信託契約】十四、問:是否可以將耕地交付給信託業者來信託?

依法務部90911日法九十律字第 029283 號函,成立信託委託人須將其財產權移轉或為其他處分予受託人,對於移轉或處分時須受相關法令限制之財產權,在限制條例未解除前,無從成立信託,且農業發展條例第33條規定私法人不得承受耕地,故信託業者無法受理耕地之信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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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5日 星期日

【信託契約】十三、問:與信託業者簽訂信託契約時,可否要求信託業者承諾擔保本金或最低收益?

信託與存款之性質有別,受託人係依信託本旨管理處分信託財產,信託利益歸屬於受益人,受益人須自負盈虧,且信託業法第31條明定信託業不得承諾擔保本金或最低收益,所以委託人也不能要求信託業者擔保本金或最低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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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法規】
依信託業法31條:信託業不得承諾擔保本金或最低收益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