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分土地 / 持分房屋 /共有土地 買賣專區 ~~~ 0982-683151 ~~~ 龍 先生
2025年8月17日 星期日
【編定管制類】~ 交通用地容許作何項使用?
一、按現況或交通計畫使用。
二、交通設施(特定農業區除外)。
三、公用事業設施(限於點狀或線狀使用。點狀使用面積不得超過660平方公尺)。
四、再生能源相關設施。
五、戶外遊憩設施。
六、農村再生設施(依農村再生發展區計畫審核及管理監督辦法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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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82-683151 龍 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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