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分土地 / 持分房屋 /共有土地 買賣專區 ~~~ 0982-683151 ~~~ 龍 先生
2019年3月15日 星期五
【持分土地】~ Q260.申報書應設計有權利人切結欄位,以釐清權責。
權利人於申報書認章,即代表其對該申報資訊負責,故申報書未特別設計切結等文字,惟地政士亦得請權利人於申報書中切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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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82-683151 龍 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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