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27日 星期三

【持分土地】~ Q265.代銷新成屋是否應由代銷業者申報實價,而非要求地政士申報。

於「不動產成交案件實際申報登錄及查詢收費辦法」研訂過程中,已決議對於已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案件,回歸一般買賣案件受理申報,代銷業無需申報。

持分土地 /共有土地 / 繼承土地 / ~~~ 買賣 收購 ~~~ 0982-683151  龍 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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