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分土地 / 持分房屋 /共有土地 買賣專區 ~~~ 0982-683151 ~~~ 龍 先生
2019年2月27日 星期三
【持分土地】~ Q265.代銷新成屋是否應由代銷業者申報實價,而非要求地政士申報。
於「不動產成交案件實際申報登錄及查詢收費辦法」研訂過程中,已決議對於已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案件,回歸一般買賣案件受理申報,代銷業無需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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