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9日 星期六

【持分土地】~ Q271.公法人或政府機關如以買賣方式取得不動產,是否需要申報?其申報代理人身分如何認定?

公法人或政府機關以買賣方式取得不動產仍應依規定進行申報登錄事宜。其申報代理人應以其公法人或政府機關聘任之職員為申報代理人,如臨櫃申報時,其身分證明應以公法人或政府機關核發具有相片之服務證或識別證為證明。

持分土地 /共有土地 / 繼承土地 / ~~~ 買賣 收購 ~~~ 0982-683151  龍 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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