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15日 星期五

【持分土地】~ Q269.交易日期若填寫私契日期,可能影響報稅及避免登記罰鍰議定公契日期之需,可否仍依公契日期填寫?

交易日期本應填寫成交案件簽訂契約(私契)之日期,惟為避免當事人對現行報稅等作業產生影響,業已於申報書填寫說明註明亦得依登記(簿)謄本所載之原因發生日期填載。

持分土地 /共有土地 / 繼承土地 / ~~~ 買賣 收購 ~~~ 0982-683151  龍 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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