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為自然人應檢附下列文件至土地所在地縣市政府地政局(處)辦理:
一、委託人的ID、印鑑章、印鑑證明、土地所有權狀、委託書、公文(如有可檢附)。
二、被委託人的身份證、印章、匯款的存褶影本(如需以匯款方式辦理時)。
三、其它證明文件(視個人土地狀況檢附)。
(一)他項權利清償證明、塗銷證明或他項權利人同意土地所有權人領款之同意書或協議書(土地設定有他項權利時,須檢附。並得就徵收土地檢附部分清償或塗銷證明文件。)
(二)原囑託查封、假扣押、假處分或禁止處分機關之同意文件(有查封、假扣押、假處分或禁止處分等限制登記者須檢附。)
附件:請領土地徵收的補償費時應檢附的相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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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27日 星期六
2019年7月24日 星期三
【持分土地】~ Q217.公共設施完竣、未完竣、部分完竣的認定為何,相關的法源依據?
一、依據平均地權條例施行細則36條
(一)公共設施尚未完竣前,指道路、自來水、排水系統、電力等四項設施尚未建設完竣而言。
(二)前項道路以計畫道路能通行貨車為準;自來水及電力以可自計畫道路接通輸送者為準;排水系統以能排水為準。
(三)公共設施完竣之範圍,應以道路兩旁鄰接街廓之一半深度為準。但道路同側街廓之深度有顯著差異者或毗鄰地形特殊者,得視實際情形由直轄市或縣 (市) 政府劃定之。
解釋:街廓好比一個方塊,一條路開闢過去,以街廓的一半劃分範圍,若是在外面那一半則可指另一半未達標準,若是在鄰近道路裡面那一半,則須請縣市政府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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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共設施尚未完竣前,指道路、自來水、排水系統、電力等四項設施尚未建設完竣而言。
(二)前項道路以計畫道路能通行貨車為準;自來水及電力以可自計畫道路接通輸送者為準;排水系統以能排水為準。
(三)公共設施完竣之範圍,應以道路兩旁鄰接街廓之一半深度為準。但道路同側街廓之深度有顯著差異者或毗鄰地形特殊者,得視實際情形由直轄市或縣 (市) 政府劃定之。
解釋:街廓好比一個方塊,一條路開闢過去,以街廓的一半劃分範圍,若是在外面那一半則可指另一半未達標準,若是在鄰近道路裡面那一半,則須請縣市政府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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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21日 星期日
【持分土地】~ Q218.買方反悔欲取回購屋之訂金,是否應退還?
按民法第 248 條、第 249 條規定:「訂約當事人之一方,由他方受有定金時,推定其契約成立。」、「定金,除當事人另有訂定外,適用左列之規定:一、契約履行時,定金應返還或作為給付之一部。二、契約因可歸責於付定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定金不得請求返還。三、契約因可歸責於受定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該當事人應加倍返還其所受之定金。四、契約因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定金應返還之。」本案依上開規定「定金」除當事人另有訂定外,或無法履行契約之責任歸責於買方者,賣方得將定金全數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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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18日 星期四
【持分土地】~ Q219.請問持有中華民國護照的緬甸華僑可以購買不動產嗎?
(一)按「外國人在中華民國取得或設定土地權利,以依條約或其本國法律,中華民國人民得在該國享受同樣權利者為限。」為土地法第18條所明定。經查緬甸並未列入本部98年9月16日台內地字第0980174868號函頒「外國人在我國取得或設定土地權利互惠國家一覽表」中,緬甸為「非平等互惠之國家」。未列入平等互惠國家之外國人,依上開規定尚不得在中華民國取得或設定土地權利。
(二)至外國人取得我國土地權利之限制及作業程序,相關條文規定及解釋函令台端可於本部地政司網站(http://www.land.moi.gov.tw/)之「分眾導覽」→「外籍/大陸籍人士」→「相關表單下載」→「外國人取得土地權利申請」→「外國人在我國取得或設定土地權利互惠國家一覽表」項下查詢並下載參閱。台端如仍有疑義,請詳細敘明案情,並檢附相關資料,逕向土地所在地之地政機關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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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至外國人取得我國土地權利之限制及作業程序,相關條文規定及解釋函令台端可於本部地政司網站(http://www.land.moi.gov.tw/)之「分眾導覽」→「外籍/大陸籍人士」→「相關表單下載」→「外國人取得土地權利申請」→「外國人在我國取得或設定土地權利互惠國家一覽表」項下查詢並下載參閱。台端如仍有疑義,請詳細敘明案情,並檢附相關資料,逕向土地所在地之地政機關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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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15日 星期一
【持分土地】~ Q220.預售屋雨遮屋簷不計價之政策為何? 是否適用於成屋?
一、「屋簷雨遮登記但不計價」:少數建商常創造出許多沒有實際效益的雨遮,比方環繞建物一圈的「土星環」,他們再將這些沒有用的虛坪計入買賣坪數,甚至與室內主建物的每坪價格一樣,使消費者多花不少冤枉錢,也因此引起不少預售屋買賣糾紛。為了防杜建商任意設計沒有實益的雨遮,及避免建商亂蓋土星環式的雨遮,並進而虛灌房屋坪數,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將不得記載屋簷雨遮價款之條款。
(一)若有發現建商或經紀業者未遵守公告修訂之新規定,將依消費者保護法第58條規定處新臺幣6萬至150萬元罰鍰。
二、雨遮屋簷不計價不適用於成屋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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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有發現建商或經紀業者未遵守公告修訂之新規定,將依消費者保護法第58條規定處新臺幣6萬至150萬元罰鍰。
二、雨遮屋簷不計價不適用於成屋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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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12日 星期五
【持分土地】~ Q221.進行房屋買賣時,仲介費應如何支付?相關仲介檢舉管道為何?
一、買方對於仲介費支付方式為成立買賣契約時支付1/2仲介費,餘1/2於交屋時支付。(不動產委託銷售契約書範本內有寫明)
二、仲介業未告知幹旋金與要約書之勾選,請檢附具體案例及相關資料向行政院公平會檢舉。
三、至於仲介業者之行政疏失,請檢附具體案例及相關資料向不動產所在地之縣市政府地政單位檢舉。
四、若發生消費爭議,請檢附具體案例及相關資料向不動產所在地之縣市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申訴或消費者保護官申請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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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仲介業未告知幹旋金與要約書之勾選,請檢附具體案例及相關資料向行政院公平會檢舉。
三、至於仲介業者之行政疏失,請檢附具體案例及相關資料向不動產所在地之縣市政府地政單位檢舉。
四、若發生消費爭議,請檢附具體案例及相關資料向不動產所在地之縣市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申訴或消費者保護官申請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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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9日 星期二
【持分土地】~ Q222.如何辦理地政士暫時停業?
一、向地政士開業證書核發之縣市政府辦理暫時停業即可。
二、至於辦理方式,仍須向地政士開業執照核發之縣市政府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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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至於辦理方式,仍須向地政士開業執照核發之縣市政府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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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6日 星期六
【持分土地】~ Q223.詢問航照圖申請要向哪個單位辦理?
辦理情形說明:詢問航照圖申請要向哪個單位辦理?
「航照圖」是一種集合名辭,它包含「航空照片」及由航空照片製成的「像片基本圖」(基本圖)、「林區像片基本圖」(林區圖),「彩色正射影像圖」(正射影像) 及「放大航空照片」等航攝影像資料。其中「像片基本圖」及「彩色正射影像」可直接上網申購,網址為http://ngis.afasi.gov.tw/。航空照片放大可通訊(傳真或email申請單)申購。其它圖資、照片需至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農林航空所申購。
上班時間:上午8:30~12:30 下午 13:30~17:30
售圖時間:上午8:30~下午16:00
售圖地址:10070 台北市和平西路二段100號
聯絡電話:(02)2333262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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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照圖」是一種集合名辭,它包含「航空照片」及由航空照片製成的「像片基本圖」(基本圖)、「林區像片基本圖」(林區圖),「彩色正射影像圖」(正射影像) 及「放大航空照片」等航攝影像資料。其中「像片基本圖」及「彩色正射影像」可直接上網申購,網址為http://ngis.afasi.gov.tw/。航空照片放大可通訊(傳真或email申請單)申購。其它圖資、照片需至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農林航空所申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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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3日 星期三
【持分土地】~ Q224.修法通過的土地實價登錄要如何使用?要向哪個單位洽詢?實價登錄的目的為何?如不實登錄是否有何罰則?
(一) 三讀通過的「地政三法」包含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地政士法及平均地權條例,規定未來權利人或地政士或不動產經紀業者,應於完成不動產買賣案件所有權移轉登記30日內,向主管機關(地政事務所)申報登錄土地及建物成交案件實際資訊。
(二) 若是"地政士"詢問實價登錄的問題,要轉不動產交易科;一般所有權人詢問的問題,才轉地價科。
(三) 不動產實價登錄制度的目的是希望促進交易資訊的公開透明,目前並不會據以作為課稅依據。此外,本次通過的相關條文也明定,已經登錄的不動產交易價格資訊,在相關配套措施完全建立並完成立法後,才能夠作為課稅依據。
(四) 關於權利人部分,若逾時未登錄或不實登錄,經限期改正而未改正者,最高可處十五萬元以下之罰鍰,並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應按次處罰。而對於地政士或不動產經紀業者等專業人士,則直接處以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之罰鍰,並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也要按次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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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若是"地政士"詢問實價登錄的問題,要轉不動產交易科;一般所有權人詢問的問題,才轉地價科。
(三) 不動產實價登錄制度的目的是希望促進交易資訊的公開透明,目前並不會據以作為課稅依據。此外,本次通過的相關條文也明定,已經登錄的不動產交易價格資訊,在相關配套措施完全建立並完成立法後,才能夠作為課稅依據。
(四) 關於權利人部分,若逾時未登錄或不實登錄,經限期改正而未改正者,最高可處十五萬元以下之罰鍰,並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應按次處罰。而對於地政士或不動產經紀業者等專業人士,則直接處以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之罰鍰,並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也要按次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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