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為自然人應檢附下列文件至土地所在地縣市政府地政局(處)辦理:
一、委託人的ID、印鑑章、印鑑證明、土地所有權狀、委託書、公文(如有可檢附)。
二、被委託人的身份證、印章、匯款的存褶影本(如需以匯款方式辦理時)。
三、其它證明文件(視個人土地狀況檢附)。
(一)他項權利清償證明、塗銷證明或他項權利人同意土地所有權人領款之同意書或協議書(土地設定有他項權利時,須檢附。並得就徵收土地檢附部分清償或塗銷證明文件。)
(二)原囑託查封、假扣押、假處分或禁止處分機關之同意文件(有查封、假扣押、假處分或禁止處分等限制登記者須檢附。)
附件:請領土地徵收的補償費時應檢附的相關文件
持分土地 /共有土地 / 繼承土地 / ~~~ 買賣 收購 ~~~ 0982-683151 龍 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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